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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培优工程学生奖励办法》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培优工程学生奖励办法》

(2016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推进培优工程,鼓励全校学生积极投身培优项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励学生争取在校外各类竞赛、高水准国际证照考取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高水准国际证照考试奖励方案

学生获得行业普遍公认的高水准国际证照,如CCIEFRM等,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

二、校外科技、技能、创业、创意、创新、文体竞赛奖励方案

对代表学校参加具有一定权威性及社会影响力的组织或团体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得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国际级:参赛范围为跨三个及以上国家间高校类国际性比赛(需认定),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4000元的奖励;参赛范围为两国间或“两岸三地”区域间高校(跨三个及以上高校)交流类比赛,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国家级:对由政府(包括国家教育部、团中央、数学建模)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的奖励。

省级:由国家各教育、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协)会等教指委单独或联合其他行业、部委等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以及由省政府(包括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教指委等)主办全省性的各类竞赛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三、对获得其它荣誉的奖励

1.学生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义务献血等,或者各方面综合表现优异,荣获国家、省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者,分别给予500元、300元的奖励。

2.学生个人或团体创新、创意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发明专利(直接署名)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实用新型专利(直接署名)给予2000元的奖励、外观设计专利(直接署名)给予800元的奖励。以上三种专利合作署名的个人或团体给予一半奖励;

3.代表二级学院参加校内举办的“金点子”创新、创意大赛获各项目一等奖者,给予参赛个人或团体奖励500元。

4.在学年中获得特别有影响力、级别特别高的奖项或证照的个人或团队,除获得相关奖励外,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授予代表学校最高荣誉的“岭南荣誉勋章”。

四、主要奖励事项说明

1.对获得荣誉性质与级别的确定,将依照最终颁发证书中主办方单位的性质和参赛范围级别来确定。

2.学生参加上述各类竞赛活动,如荣获奖项以名次划分,则以第一名按一等奖标准予以奖励,第二、三名按二等奖标准予以奖励,第四至八名按三等奖标准予以奖励。

3.学生参加上述各类竞赛活动,荣获优秀奖或者单项奖等其它奖项者,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奖励标准酌情予以奖励。

4.以上各奖项,若是个人获得,奖金奖给个人,若是团体获得,奖金奖给团体。

5.上述因参加同一活动或事项分获不同级别、不同奖项的,取最高金额级别予以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五、该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全文文本:《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培优工程学生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版)

2017/3/12 13: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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