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拟入党发展对象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群团组织推优、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第一、二党支部研究,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内(5月19日—5月23日),凡对上述同志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有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其所属党总支反映,也可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
学院党委联系电话:22305738;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联系电话:22305696。
中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艺术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