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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1/26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学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需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


评选项目

(1)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

评选比例为各书院评选对象学生总数的6%,详见下表分配。 



(2)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比例为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总数的10%;为表扬突出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特设每班优秀学生干部2名。


评选条件

(一)获得优秀学生奖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习成绩全班排名前十位,且所有科目(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等)没有不及格;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测评成绩达标;

  4.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前十位,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者。

(二)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的现职学生干部(包括校级、院级学生自治组织学生干部,班干部(包括励志班班干部)、社团负责人等);

  2.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

  3. 能较好的完成学习任务,学生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习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且所有科目(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等)没有不及格;

  4.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前十五名以内,思想品德测评80分以上,科学文化素质测评和健康素质测评均为合格60分以上;

  5.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踏实,表现突出者。(三)未受学校和院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记录。

(三)未受学校和院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记录。

(四)同一学年中,被评为“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两者不可兼得。


奖励方法

奖励办法学校发文表彰和宣传报道,颁发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评选程序

(一)网上申请

11月19日学生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开启评选,凡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2月4日前向书院提交申请,在学生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完成网上申请。

(二)班级初审、评议及公示

各班级组成评议小组于12月4日前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评议。

(三)书院审核及公示

各书院评审小组请于12月8日前完成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及公示,确定评优名单并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及公示

学生工作部(处)于12月16日前对各书院推荐的评优名单进行复核及评定,并在学生信息服务系统对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五)学校领导审核批准

拟定评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将拟定评优名单提交由各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的评审小组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工作要求

(一)规范评选流程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书院要加强对获奖学生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以榜样力量示范其他同学,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其他说明

评选工作通过“学生服务系统“

(http://xsc.lnc.edu.cn/LncV2/Sys/UserLogin.aspx)完成组织申报、评审及公示等环节。学生登录系统后进行操作,并根据系统中表格填写要求申报。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天河区大观路492号(科学城入口) 邮编:510663 电话:(020)22305555 (传真)8237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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