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
1.负责制定及实施学院人力资源、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及实施二级学院转办学单位等的各项改革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完善学院的各项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及监督贯彻执行;
4.负责学院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各岗位的编制管理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修订工作;
5.负责学院教职员工的招聘配置、内部调配的手续办理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员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入、离职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管理、办理用工和劳动年审、劳动争议处理等);
7.负责学院教职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员工教师资格证的申报认定工作、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
8.协助学院领导做好中层管理干部的提拔、竞聘、任免,推荐、考核和培养工作;
9.负责学院薪酬改革、薪酬方案设计,教职员工及兼职教师的薪酬和福利管理、发放工作;
10.负责学院教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的办理工作;
11.负责学院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奖惩、人事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
12.负责学院基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师资队伍的统计报表、数据维护等工作;
13.负责统筹学院各部门学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考核等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部门:
1.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及其它有关财经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将学校各项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3.加强财务核算,努力节约支出,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4.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保证学校资金安全,接受审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负责学校各种票据管理;负责学校各项收费的立项、报批和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物价申报、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备案、核定工作;负责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和各种税款的申报、减免、税务证照的年审工作;
6.参与学校基建、维修、采购等项目的招议标和学校有关经济决策及合同、协议的论证工作;
7.负责学校基建工程计量和造价管理、审查工程进度款、费用合理化、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承建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的图表,及时进行投资跟踪;对有争议的计量计价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索赔处理意见,对工程变更与投资的影响提出意见;收集、整理投资控制资料,编制投资控制的监理日志,协助采购部对工程类招标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
8.配合财务资产中心做好多渠道筹措事业资金,增强学校办学的经济实力;
9.负责全校师生IC卡日常业务办理及各商业网点营业款结算、租金及水电等费用的收取工作;
10.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学校资产进行管理,对全校财产物资进行登记、清点、核实,保证账、证、卡相符,确保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11.负责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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