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范教学、科研、管 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 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了《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现经校长办公会审 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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