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离职教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及党员党籍档案移交等工作,现明确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身份的教工在办理离职时需本人确认以下事项:
一、确认组织关系是否在我校党组织。组织关系在我校的,请在办理完离职三个月内转出党组织关系,由本人确认好转出的外单位党组织并与校内现所在党总支对接在系统转出组织关系事项。
二、确认本人党员党籍档案存档情况。党员党籍档案未在本校存档的无需办理任何党员党籍档案移交手续;党员党籍档案在本校党委组织部存档的需由本人在组织关系转出后办理领取党员党籍档案手续,完整交给接收方党组织或放入人才市场人事档案中(由党委组织部封档,本人不得开封,并妥善保管)。党员党籍档案在本校其他地方存放的由本人联系取走或妥善处置。组织关系转出后三个月内不办理党员党籍档案取出的,党委组织部将不再代为保管。
三、离职后,党组织关系在未正式转出前,请务必与现所在党支部继续保持组织上的紧密联系,根据规定按时参加党支部的会议、活动等组织生活,足额缴纳党费,主动向党支部汇报自身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若脱离党组织则将按照党章党规进行处理,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接受教育、不回复党组织信息的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做自动脱党处理,并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