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自身建设,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时间:
每学年年初
二、考核对象:
院团委学生会集体成员。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全面
四、考核宗旨:
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将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德;能;勤;绩四项进行(注:本考核制度的总分为100分。在每条例总分范围内酌情减分,除已给分条例外)。
1、德:(共20分)
1)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共4分)。
2) 集体荣誉感强,无一意孤行行为(共4分)。
3)思想上进,学习文件情况(共4分)。注:是否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是为满分。
4)具有贡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共4分)。
5)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共4分)。
2、能:(共25分)
1)工作积极主动,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共6分)。
2)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促进本部门工作(共6分)。
3)有合作意识,大局观念,与其他部门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7分)。
4)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共6分)。
3、勤:(共25分)
1)遵守工作职责,不得无故缺席团委学生会有关会议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满分5分,迟到、早退1分)
2)工作有计划,按期提交计划,策划,总结(满分5分,学期初提交工作计划,活动前提交活动策划,活动后提交总结,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无提交者-2分/次;不按时提交者-1分/次。)
3)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敷衍不推托。(满分5分,未按时完成-2分/次)
4)工作情况能够及时反馈,有问题能够及时反映、沟通。
(满分5分)
5)服从组织安排,不擅自行事,自作主张。(满分5分,不服从组织安排者-5分/次。)
4、绩:(共30分)
1) 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共5分)。
2) 在顺利完成工作的同时能进行自我创新,并留下宝贵经验。(共5分)。
3) 同学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好评,经查属实酌情加分;同学反映差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5分)。
4) 基于上一学年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科考试均及格的前提下,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名者,加5分;前6—10名者,加8分; 前11—15名者,加5分,无补考加4分。(共10分)
5)主导开展过活动,并顺利完成。(满分5分)
5、其他方面
1)在特殊阶段,表现突出,贡献大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满分10分)
六、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优秀比例不超过30%,有课程不及格者不能评为优秀。考核累计所得总分即为该学生干部的考核最终成绩。
1、先由干部本人填写《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表》,进行自评。(供总评参考)
2、由团委学生会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在听取同学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自律委员会在上两次评议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的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总评,然后对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该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3、考核合格者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一定加分。
七、考核结果
最终考核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撤消其职务;优秀者给予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考核成绩可供综合测评、评优、入党,升降职等有参考。
八、考核机构: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九、考核机构要求
团委学生会负责考核人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考察学生干部,并负责统计、造表、存档、解释,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十、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