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4年度大学生预征兵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6-14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岭南职院学字〔2014〕29号
关于开展我院2014年度大学生
预征兵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馆(室):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我校大学生预征工作的实际,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2014年度大学生预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
上述学校中,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纳入征集范围。其中,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
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二、征集年龄
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需年满18岁至23岁;
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行为,未被开除处分。其余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目测条件为:身高:男性162cm以上,视力(裸眼):左眼视力达到4.6、右眼视力达到4.7;正常体重为身高数值减110(单位: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其余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我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可登陆网上“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
我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登陆网上“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端口,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用B5纸打印,一式一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我校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登陆网上“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端口;我校符合条件的高校翌年毕业生,登陆网上“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端口,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征大学在校生网上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用B5纸打印,一式一份)、《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初审初检。网上报名结束后,学生本人把以上相关表格及时报交辅导员,辅导员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进行鉴定预审,并在7月15日前报送学校武装部(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室)。
3.预征对象确定。网报通过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在7月30日前,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经初审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在8月30日前,由天河区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参征对象同步确认,并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或《报名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应届毕业生的《预征登记表》存根由天河区兵役机关留存备案。
4.优先保证应征入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今年预计在9月份正式征兵开始前(往年为12月份),持《预征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或在我校所在的天河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5.确定入伍后,由当地征兵部门或学生本人(家人)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由当地征兵部门加盖公章)交回学校助学管理中心,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省相关部门。
五、国家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大学生预征兵网上报名流程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