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党委[2013]7号 转发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范海星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29
中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岭南党委〔2013〕7号
转发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范海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馆(室):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发文任命范海星同志为我院党委书记、督导专员。现将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范海星同志任职的通知》(粤教工委组〔2013〕4号)转发,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范海星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2013年5月24日印发
责任校对:薛刚
附件:
粤教工委组〔2013〕4号(1)
粤教工委组〔2013〕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