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志愿者工作指数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9
团粤联发〔2013〕40号
关于开展2012年志愿者工作指数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志愿者联合会(义工联、青年志愿者协会):
根据《广东省社会建设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分工安排,从今年起,团省委负责对各地级以上市志愿者工作指数进行考核。现就2012年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标简介
广东省社会建设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社会事业、社会安全、社会参与、社会公平等内容,共37项指标。“志愿者工作指数”是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社会参与”中的二级指标,指标权重为4。
二、指标释义
志愿者工作指数是由登记注册的志愿者的总人数占本地区常住人口数量的比重,注册志愿者每年平均参与志愿服务的小时数组成的合成指标。
三、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本次考核主要对各地级以上市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志愿者工作指数进行考核。
四、评分方法
团省委起草了“志愿者工作指数考核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现向各地市征求意见,并在收集吸纳各地市反馈意见后,最终确定评分方法。
五、数据填报
(一)收集指标数据
按照指标考核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联合有关部门收集汇总2011年、2012年志愿者工作指数的原始数据。
(二)审核指标数据
对拟报送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后,填写《2013年志愿者工作指标数据报送表》(详见附件1)。
(三)报送指标数据
将《2013年志愿者工作指标数据报送表》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地市党委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团委公章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团省委审核。
六、有关要求
广东省社会建设综合考核是省委省政府确定保留的省级考核检查活动,是社会建设领域唯一的省级综合性考核。根据《广东省社会建设综合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填报的数据将列入全省社会建设指标数据库,并作为各项工作调取使用的依据。各地市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要明确团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标数据责任人、志愿者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数据填报联系人,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数据摸查、数据收集、数据审核和数据申报等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各地请于7月20日前将《2013年志愿者工作指标数据报送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两种方式报送,志愿者工作指数考核办法的修改意见以电子版的方式反馈。
联系人:黎业辉、陈佩瑶 电话:020-8778622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邮编:510080
附件:1.2013年志愿者工作指标数据报送表
2.志愿者工作指数考核办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