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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禁止使用塑料袋和禁止在学习场所就餐的通知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4-2

关于校内禁止使用塑料袋和禁止在学习场所就餐的

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塑料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但它在为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袋一般是聚氯乙烯塑料,聚氯乙烯塑料中残留有氯乙烯单体,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限塑令”(2008年6月1日实施),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就在校园内禁止使用塑料袋和禁止在学习场所就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禁止在校园内销售、使用塑料袋。学校各食堂、超市、商户一律不准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塑料杯及泡沫塑料餐盒,违者将由后勤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处罚。

2.禁止在学习场所就餐。不允许学生在任何时间将食物带进教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食用。教职工有权利和责任对相关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

3.加强宣传教育。希望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中,要通过班会、主题活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使用塑料袋对身体和环境的影响以及将食物带进教室等场所食用的危害,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拒绝使用塑料袋及在学习场所用餐。

4、安保中心把好门岗关,防止泡沫饭盒、塑料制品等进入校园。

5、集团餐饮中心、采购经营中心、学生事务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种塑料禁用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学生事务中心

后勤安保中心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