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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0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5

团粤办发201033

 关于申报200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的要求,团中央决定集中表彰200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省级团委(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状态良好。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

7)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荣获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中央、各省级团委机关干部和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3、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列入第九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优秀团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4、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二、申报名额

团中央参照各省级团委上报的团员、团干部、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团总支)数量,并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各类名额分配。我省共有“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名额21个、“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13个、“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名额12个、“全国红旗团支部(总支)”名额24个。各市级团委推报的候选人(单位)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已经被推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按照申报条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等候选集体和个人各1个;各高等学校学校团委可从各奖项中选取1至2项推荐1个集体(个人)。上述单位务必于2010年3月26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省委组织部(高校先报学校部统筹)。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对评选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格把关,认真遴选。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各不超过2000字)。

组织部联系人:程莉莉,电话:020-87185629,传真:020-87195617,电子邮箱:gdtswzzb@21cn.com。

学校部联系人:黄瑞轸,电话:020-87185614,传真:020-87195615,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

1. 200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 200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 2009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 2009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