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等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5
关于申报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
旗团委”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等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表彰先进,深化“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更好地组织引导团员青年为推动广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其中,“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各10个左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按照团省委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的有关要求,从2008年4月确定的“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择优申报,对2010年3月确定的“广东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特别优秀的也可申报。根据《“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团粤发[2006]1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按照表彰总数与申报名额1:1.5的比例差额评选。
具体条件为:(1)团委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2)团委班子健全,能够按期换届,民主选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4)能够认真落实团的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团的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5)工作求真务实,创新能力强,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全团性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富有成效,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共青团工作在所在单位、地区整体活跃;(6)切实履行团委职责,带动支部建设,所属团支部(总支)能够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富有活力;(7)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团员队伍不断壮大并能引导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对团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近2年来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具体条件为:(1)团支部(总支)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有效,有开展团工作必要的经费和活动阵地;(2)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民主选举程序;(3)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4)能够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在团建创新、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成绩突出,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5)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单位,要参照分配名额,按照有关要求,从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两新”组织等各种类型团组织中择优选报。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分别从历年来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各单位可按团委和团支部(总支)各推荐1个标兵候选集体。
2、各高等学校报团省委学校部统筹汇总后统一申报。
3、申报各奖项的单位需登陆广东共青团组织部网站(http://www.gdcyl.org/zzb)下载广东共青团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同时,也可附有关宣传报道、照片等相关资料。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申报系统电子数据,以及纸质版申报表、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一式两份,报团省委组织部(或学校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2、严格履行申报程序。申报的事迹材料要准确、真实,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奖项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务必确保推荐质量,真正把最优秀的团组织推荐上来。
3、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要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申报推荐、挖掘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推广,树立新时期广东共青团的先进形象,让全省各级团组织学有楷模、赶有先进,推动我省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联 系 人:刘扬、程莉莉
学校部联系人:黄瑞轸、关思文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
1、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名额表;
2、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4、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
附件1:
2009至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名额表
单位 |
五四红旗团委名额 |
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 |
单位 |
五四红旗团委名额 |
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 |
广州 |
8 |
10 |
茂名 |
6 |
7 |
深圳 |
6 |
8 |
肇庆 |
6 |
7 |
珠海 |
5 |
5 |
清远 |
6 |
7 |
汕头 |
6 |
7 |
潮州 |
5 |
5 |
佛山 |
6 |
7 |
揭阳 |
6 |
7 |
韶关 |
6 |
7 |
云浮 |
5 |
5 |
河源 |
5 |
5 |
省直团
工委 |
10 |
14 |
梅州 |
6 |
7 |
广铁集团 |
3 |
2 |
惠州 |
6 |
7 |
南航集团 |
3 |
2 |
汕尾 |
5 |
5 |
省国资委 |
5 |
9 |
东莞 |
5 |
5 |
中南民航管理局 |
3 |
1 |
中山 |
5 |
5 |
省机场管理集团 |
3 |
1 |
江门 |
6 |
7 |
省军区 |
3 |
2 |
阳江 |
5 |
5 |
省武警
总队 |
3 |
2 |
湛江 |
6 |
7 |
省部属
高校 |
12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