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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总结考核评先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28

共青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岭南团字〔2010〕4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总结考核评先

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总结2009年度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情况,促进各基层团组织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有更大的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总结考核”,并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层团组织(团总支)工作总结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一)总结考核内容。总结本团总支的基础建设、完成校团委布置各项任务及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有特色活动的情况。详细内容见《2009年度基层团组织(团总支)工作总结考核表》。

(二)总结考核办法。

1、各团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考核表及自评分数,送党总支副书记审阅并签名。

2、交流评议时,各团总支需携带本团总支2009年工作总结、特色工作材料、考核表(附件2)、自评表以及活动原始材料(目录见附件1)。

3、评议流程:各团总支互相查阅原始材料。由各学务助理、团学指导老师依据自评分、总结和相关汇报材料进行互评打分,互评分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得出。

4、加分项由校团委根据各团总支互评分及佐证材料最后审定。

5、各团总支最后得分为:互评分×60%+特色加分+校团委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其中特色加分满分20分,校团委综合评分满分20分。

6、校团委综合评分依据如下:

1)各团总支完成工作基本情况。

2)各团总支组织配合校团委开展活动,承办大型活动的工作情况。

3)出席校团委活动会议出勤情况。

4)报送校团委信息情况。

5)获市(区)级以上奖项情况。

6)基层团组织中产生积极影响和辐射情况。

7、不按时缴交团费或团组织统计报表一票否决评优资格。

8、各团总支最后得分和评先情况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9、各团总支于2010年5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校团委。

二、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本次评先的时间跨度为2009年2月至2010年4月,校团委将设立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优秀团学指导老师2名。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条件。

1、团总支工作在基层团组织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团的特色工作明显,一年里曾承办一项以上的校团委大型活动或专项工作任务。

3、团组织一年来曾经获得市(区)一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4、曾获得领导批示或表扬,作为团内典型推广并成绩显著。

5、综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

综合考核总分计算方法:综合考核总分(总分100分)=互评分×60%+特色工作加分+校团委综合评分。

(二)优秀团学指导老师的评选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做到爱国、守法、诚信、知礼。

2、热爱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员特点的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工作有特色,敢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5、2009年1月以来一直从事学校团学工作。

6、所指导的团组织获得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附件:

1、学校团学活动的原始材料(目录)

2、基层团组织二○○九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表

3、优秀团学指导老师推荐表

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团组织2009年度工作考评量化表(含自评分、互评分和共青团特色工作加分项、扣分项和团委审定)

  

共青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基层团组织(团总支)活动原始记录材料(目录)

12009年度上、下半年团总支工作计划以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2009年度上、下半年团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

32009年度发展新团员名册

42009年度团学活动大记事

5、每个年级选一个团支部的上、下半年支部活动记录(团支部手册)

6、青年志愿者名册(姓名、性别、班级、联系方式、QQ等)

7、大型活动、有特色活动的照片(文字注释)或者报道

  

  

附件2

2009年度基层团组织(团总支)工作考核表

 

单位(盖章):

自评分数

          

互评分

          

特色工作分

          

校团委综合评分

          

党总支副书记的意见

 

 

 

 

 

 

 

 

                           签名:

                        二〇一〇年     

是否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并说明理由

 

 

备注:获得校级“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方可申报下一年度“标兵团总支”称号。

 

 

附件3

优秀团学指导老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任职时间

 

学历

 

所在院别及职务

 

 

 

 

 

 

 

 

 

二级学院意见

 

 

 

                      (签章)          

校团委

意见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