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生参加第二届“2+1”创业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6/25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贯彻落实我校建设创业型大学方案与行动计划,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创业教育与互联网+创业大赛的精神与要求,现决定在创业管理学院开设第二届“2+1”创业特训班,并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开始实施教学。请每个二级学院在内部选拔、推荐2个以上有真实项目的创新创业团队或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博雅可推荐1个),在7月1日前将学员推荐名单交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相关落实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荐对象(仅限17级)
(一)互联网+大赛入围校级决赛的团队;
(二)金点子大赛的前十名;
(三)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获奖团队;
(四)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拟有创业计划的学生。
二、特训班学制
特训班学制为1年,即2017级的第三学年。
三、分期学分与训练内容
(一)第五学期
1. 创业技能训练包,14学分;
2.创业项目实施等实践环节,6学分;
(二)第六学期
提供创业项目孵化、指导等实践环节,8学分;
各学期课程及学分内容见表一。

表一:创业试点班课程信息表

学期

课程名称及内容

学分/授课形式

培养能力及目标

第5学期

 

 

1.创业技能训练(14学分)

包括:

A创办你的企业(2学分)

B创业管理与经营(12学分)

2.企业经营与管理实训

(6学分)

1.训练包14学分,上课形式为团队授课、项目指导与实施。

2.项目指导与实践

通过短期创业技能训练课程指导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引导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的问题,成就具有创业意识和技术应用能力的人才。

第6学期

 

 

1.毕业实习

2.毕业设计(论文)

8学分,项目孵化、指导

通过项目孵化和指导,让项目精准定位、拓展市场、实现落地和盈利。

四、录取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委托创业管理学院对推荐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测试和录取,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学分认定及证书颁发
(一)认定主体:创业管理学院
(二)认定标准见表二:

表二:创业试点班课程及评定标准

课程及评定标准

专业技能评定40%

创业技能评定40%

素养评定20%

创办你的企业

(2学分)

1.结合创业项目,明确自己在团队中优势及专业分工;

2.结合创业项目,应用专业相关知识技能解决创业项目中的问题;

3.在创业项目中,对超出专业所学内容的实践难题,能对问题精准定位,收集线索进行组织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1. 在创业项目中,能结合市场环境能进行比较有见地或者有比较新颖的看法和观点,并能提出较专业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2. 在创业项目中,能完成个人分工、履行岗位职责;

3. 能正确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1.积极上进,有自信心,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一定的情绪调节和自控能力。

2.在项目中认真负责,待人接物大方得体,姿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3.口头、语书面表达清晰流畅,简洁、能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创业管理与经营

(12学分)

企业经营与管理实训

(6学分)

顶岗实习

(4学分)

毕业设计(论文)(4学分)

(3)证书颁发
创业管理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
六、招生宣讲安排
(一)第一场宣讲会
时间:6月25日(周二)18:30-19:30
地点:清远校区博雅多功能培训室(博雅报告厅)
(二)第二场宣讲会
时间:6月27日(周四)18:30-19:30
地点:广州校区科技中心7楼报告厅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书院)认真落实学生宣讲会组织工作,要求二级学院(书院)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团队或学生个人参加招生宣讲会。
(二)宣讲会后做好推荐报名组织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学员推荐表,由二级学院汇总并在7月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以OA方式提交给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颜萍老师。                                 

教务部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9年6月20日

2019/6/25 14: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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