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章程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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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很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3)对志愿者服务工作饱有热情,对爱心团队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丰富;
(4)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志愿者服务工作,宣传爱心团队会员义务奉献的精神,参加爱心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累计参加志愿者不少于90小时;
(5)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
(6)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很高威信;
(7)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第二十七条 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每年评选工作依照此制度执行,若有特殊情况,由校团委及爱心团队研究决定;
(三)所有成员均享有监督权。
第二十八条 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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