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对共青团工作指示精神,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为实现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决定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至12月
三、组织机构
文化艺术节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文化艺术节的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艺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详见附件1)。
四、活动内容
本届文化艺术节设“与信仰对话——筑梦青春”、“与美丽相伴——追梦青春”、“与艺术同行——圆梦青春”等三类活动,共10个项目(详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1.面向承办相关项目的学校设立“优秀组织奖”。
2.面向参与活动的学校设立“优秀宣传奖”。
3.面向参与指导的教师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
4.面向参与的学生结合项目实际设立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单位要将促进校园文化活跃与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相结合,将打造文化艺术精品与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相结合,紧密围绕省委指示精神,打造具有时代主旋律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和作品。有意申报承办相关项目的学校,可向团省委学校部申报,经研究确定为承办单位的学校,将获得相应经费支持。
2.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根据校园文化艺术节主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各地市团组织特别要加强对中职、技工学校开展文化艺术节活动的指导,活跃中职中专学校校园文化氛围。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全省活动和本地学校活动的宣传报道,实时摄录活动开展情况。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活动情况,与组委会保持信息沟通。
联系人:团省委学校部 吴韵婷、刘慧有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1.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2.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 东 省 文 化 厅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