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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产权等问题仍待解决作者:宋金绪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0 《南方都市报》 2013年12月10日 GS11版 广东民办教育20年20人 http://epaper.oeeee.com/G/html/2013-12/10/content_1987060.htm 南都讯 [人物简介] 现任广州岭南教育集团董事长、全国工商联民办高教协会副会长。1993年创办广州岭南文化技术学校,此后相继创办广州岭南中英文幼儿园、广州岭南中英文学校等。20年来,岭南教育集团发展成为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教育科研于一体的教育集团。 南都:今年7月,广东省召开民办教育会议,你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代表发言,你怎么看待民办教育这个行业? 贺惠山:在这次会议上,我说民办教育是个公益性行业,也是个特殊行业。民办教育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我们是为社会培养人才,提供的服务和公办学校一样。但是,我们与公办学校不同的是,民办高校面向市场,没有政府财政支持,我们的收入以市场化为主,就像现代企业模式一样,要注重经营和成本,向市场要资源,向管理者要效益,整合各种资源。 南都:你在办学的这些年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什么? 贺惠山:每个民办学校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困难,就我自己的体会来说,二十年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初创时期的招生,这是比较困难的。第二个阶段是发展期,学校要有固定的场所,需要比较大的资金投入,这也是比较大的困难。第三个阶段是建立和巩固品牌,形成自己的特色。要和公办学校竞争,有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生源吸引力,而且要形成自己的特色,不光是和公办学校比,也要和其他民办学校相比,有了特色才能更好立足市场。 南都:就岭南职业学院来说,主要的特色在哪里? 贺惠山:特色可以分为很多方面。比如从外在的校园环境和风格到内在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的设置、校内的管理,以及校企合作、教育理念等等。学院坚持“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以科学城园区为依托,走出了一条以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办“园中校”建“校中园”的发展之路,形成了学院“三三融合”的办学特色(即通过“政府、学校、企业”融合实现“区位融合、校企融合、工学融合”)。 南都:你觉得目前广东民办高校的发展还面临哪些问题? 贺惠山:首先是民办高校的地位不清晰。我国现行的法律将公办学校定性为“事业单位”,而民办学校则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一定性有点非驴非马,从而使得民办学校的师生无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师生同等的法律地位,在很多具体问题上也让民办学校处于不利的地位。 第二,政策的不公平。公共财政给民办学校的经费太少,民办院校的办学经费目前几乎全部由民办院校的举办者投入和从收取的学费中解决,各级财政支持的很少,但是国家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标准要求又向公办学校看齐,这就造成了民办学校在经费方面的极大困难。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学生的家长,都是纳税人,为什么不能与公办学校一样给予支持?民办学校老师的社保、养老问题更是影响了一大批民办老师的积极性。 第三,民办学校的产权和投入回报都不清晰,这些都会影响企业家投资民办教育。 南都:这次广东省民办教育会议,出台了22条政策,你认为怎么样? 贺惠山:核心的问题还是没有处理好,比如上面提到的法律地位、产权、回报等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当然,这不是一个省级政府所能解决的,需要中央政府层面统筹解决,需要顶层设计。 (采写:南都记者 宋金绪 实习生 廖广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