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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教师“入编”难度大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0
岭南新闻网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由省人大审议通过,并将于2010年3月1日实施。《实施办法》鼓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教师合理流动,并在计算教龄、工龄上权利同等。业界对此普遍表示欢迎,然而有专家认为,《实施办法》对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待遇的保障规定仍不尽完善,对众多民办教育界人士关心的“教师入编”问题也未提及。 “走,无可非议。谁不想追求更好的福利和更优的保障?”广州岭南教育集团董事长贺惠山分析,民校学校教师是编外人员,退休后又无成套保障,因此,这种教龄、工龄的互认恰好能扫清民校教师进入公校的障碍。 贺惠山提出,若民办学校失去了优质师资,给民校学生上课的就只剩下退休老教师和毫无执教经验的应届师范毕业生。
原报地址 《南方日报》2010年3月2日A3版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0-03/02/content_6824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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