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是一个考核各部门活动、出勤及举办好坏的部门。主要起纪律监督检查作用。部门工作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工作思路:团结、友爱、灵活、创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严肃组织纪律,充分调动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制造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德育方面
⒈思想政治觉悟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用科学的理论、观点分析、解决问题;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热爱集体,敢于同不良现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⒉品行规范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办事公正,顾全大局,作风正派。严格要求自己,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⒊遵守纪律遵纪守法,对不良现象能及时给予制止和批评教育
第四条 罚分细则
1、部门应及时下达和安排工作计划。如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扣部长5~10分。
2、学生会各成员应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对不能完成任务而无情况说明者将视其情节罚2~3分/次,部长级以上扣6分/次。
3、 在执行工作中玩忽职守,寻私舞弊者,扣6分/次,若造成严重后果,有损学生会或部门形象者,将给予警告或开除。
4、对于每次的例会或者工作的签到有学生会干部替签或代签的,一经发现每人次扣5分。
5、 对于每次的例会,要求成员们提前10分钟到指定的会场,迟到15钟以上的同学按缺席处理。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到,对没有签到的成员当缺席处理。如无故缺席3次自动退去学生会;迟到3次取消评优、5次则自动退出学生会。
6、 对于每次例会或工作生病或有事者应事先请假——请假应有明确合理的理由,请假须向秘书长拿请假条写明缘由,须得到纪检部人员批准同意请假才有效。否则当无故缺席处理。(其他活动须得到助理或老师的批准)
7、每次的例会或者工作迟到的每人次扣2分, 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8、 在例会或部长级会议时,学生会成员应端正衣装(不准穿背心,短裤),不得在会场吸烟,不得穿拖鞋等现象,违者每人次扣4分。
9、对于每次的例会或工作时,必须配戴工作证,违者每人次扣3分。
10、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扣4分。
11、各部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搞好部门内部及兄弟部门的关系,不得做出有损形象的事情,否则,扣当事人3分/次,副部以上双倍扣分。
12、 鼓励在讨论工作时积极发表意见,但是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无论赞成与否,必须对外口径,坚决执行。对于散布相反言论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扣当事人5分/次。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13、 在开全体会议前各部门部长要维持各部门的纪律,会议进行中不得进行交头接耳, ,若是经纪检部人员警告2次不听者,给予开除出学生会的处分。.
14、 醉酒闹事,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严重有损团总支学生会形象者立即开除出学生会。
15、 期末考试平均分低于75分者扣4分,低于70分者扣5分,部长级以上双倍扣分!两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低于75分者取消评优资格,低于70分者,给于开除!
16、一个学期或学期中对一些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对一些表现比较散漫,纪律性比较差的,影响学生会形象的给予开除出学生会。
17、学生会各成员任期至少一年,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不给予存档。
第五条 奖分细则
1、积极完成工作,工作出色者给予奖8分。
2、对学生会或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最终给予采纳者奖励6分。
3、 期末考试平均分75---80分者加3分,80---85分者加.5分,85分以上者加7分!两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高于80分者,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
4、各部门搞任何活动之前,必须交一份活动流程表,以此表进行考察,评定:优+5、良+3。
5、代表现代制造学院(足球队、篮球队等等)参赛者给予奖3分
6、代表岭南学院(足球队、篮球队等等)参赛者给予奖5分。
7、获得岭南学院各项文体、学术活动奖项者给予加分(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优秀奖2分、团体奖4分)
8、获得现代制造学院各项文体、学术活动奖项者给予加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优秀奖1分、团体奖3分)
9、获得校外各项文体、学术活动奖项者给予加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优秀奖4分、团体奖7分)
10、 获得奖学金者加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第六条 支持系统
1、得分最高者,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两学期平均得分低于80分者,期未考试平均分低于75分者,取消评优资格;得分少于60分者,给予开除。
2、各部门成员总平均分由高至低,前三名给予评“先进部门”
3、扣分扣到25分者,所有加分作废处理。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七条 每学期末,由书记团、主席团统一召集全体干部集中考核,完成本学期的干部考核工作(学习成绩可在下学期填写)。
第八条 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对本学期工作作简要总结;
2、纪检部副部长填写《现代制造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综合考核评定表》;(注:不分开)
3、纪检部将《现代制造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综合考核评定表》反馈给书记团、主席团。
4、纪检部部长填写审查意见;(注:不分开)
5、纪检部公布最终考核成绩,将成绩反馈至干部所在部门。
第九条 参与考评人员:
书记团主席团成员、纪检部成员
第四章 附 则
第 十 条 考核工作须客观、公正、透明,纪检部应及时公布考核成绩,接受全体干部监督。
第十一条 考核成绩公布后1周内,若被考评人对成绩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纪检部申诉。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条例解释权归纪检部(如有和学校规定抵触之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现代制造学院学生会纪检部
20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