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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章程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第七章 团委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响应与配合学院执行ISO9000管理制度,使团委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方便大家查询,防止文件档案遗失,特制定《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团委秘书部负责团委学生干部的档案管理,及时记录、收集、整理、保存好各种资料档案。   

二、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文件夹、抽屉及档案袋里的文件。   

三、如要查阅资料,必须取得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   

四、查阅文件资料时,不得随意修改,不得在上面乱涂乱画,阅毕后必须按原来的顺序整理好。    

五、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室,如要借阅,必须取得管理人的同意,做好登记,并及时归还。   

六、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丢弃文件资料(不管是否有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各部门的干部应按规定及时上缴有关文件(包括各种计划、总结等资料)到档案管理人处存档。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院团委。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04315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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