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面的教师听课制度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形成互帮互学、取长补短的教学氛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决定建立全面的教师听课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学期每位专任教师听课2次,每次2学时,专任教师可选择听同类课程,也可选择听校级其他精品课程。
二、听课对象和听课安排由听课教师自行商定。
三、两次课听完后,要填写《岭南职院干部听课记录》 (表中内容要填写完整) ,复印一份上交思政部,由教学秘书负责保存,本人留存原件。
四、各教研室主任应深入课堂,每学期把本教研室所有授课教师的课全部听完,并上交听课记录表。
五、在自行听课的基础之上,教研室主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观摩课和研讨活动。
六、根据需要,教研室可集体组织教师赴外校外地开展教学观摩和听课活动。
2009/11/24 1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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