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章程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爱心团队章程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志愿者及其行动的管理,促进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活动向专业化、规范化、教学化发展,全面推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服务事业,特制定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章程。
第二条 本团队是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天河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团体会员,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服务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组织,在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指导下,从事志愿者的公益活动。
第三条 本团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循“服务社群、提升自我、共建和谐”的宗旨,通过组织全院学生志愿者服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大学生素质。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持之以恒”的工作原则,积极创新服务思路、拓展服务领域。
第四条 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是专科培养计划的一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应当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实践课程,学生在入学后每学年内累计完成40工时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校内与校外服务均可)。本团队通过组织和指导我校志愿者服务工作,为学校及社会提供服务。树立认真协助学生完成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工时为根本目标;并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努力创建一支拥有社会影响力,广泛知名度,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组织为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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