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章程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积极跟社会公益机构保持联系,了解情况
3. 向学校提供社会志愿服务的项目内容
第十条 由爱心团队理事会处理爱心团队日常工作。理事长受理事会委托,对外可代表本团队。
第十一条 爱心团队下设理事会,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长为理事会常务理事或理事。服务队可挂靠有关学院,由爱心团队理事会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决定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方向,监督、管理各院及各分队的活动开展情况。
第十三条 评选、推荐优秀集体及个人。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职责:
(一)建立健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二)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与考核;
(三)制定志愿者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志愿者活动资金、物资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志愿者的宣传、合作活动;
(七)接受志愿者完成志愿者服务项目后填写的服务项目登记表,监督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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