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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章程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积极跟社会公益机构保持联系,了解情况

3.    向学校提供社会志愿服务的项目内容

第十条 由爱心团队理事会处理爱心团队日常工作。理事长受理事会委托,对外可代表本团队。

第十一条  爱心团队下设理事会,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长为理事会常务理事或理事。服务队可挂靠有关学院,由爱心团队理事会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决定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方向,监督、管理各院及各分队的活动开展情况。

第十三条  评选、推荐优秀集体及个人。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职责:

(一)建立健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二)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与考核;

(三)制定志愿者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志愿者活动资金、物资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志愿者的宣传、合作活动;

(七)接受志愿者完成志愿者服务项目后填写的服务项目登记表,监督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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