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团队章程
作者:岭南学院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八)负责组织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九)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是爱心团队的基层单位,接受院团委及院爱心团队的统一领导,并积极配合爱心团队总队开展形式多样和内容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 理事会选举办法:理事会由爱心团队会员大会公开公正选举产生,并由院团委委任。(注:分队队长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推荐产生,报批团委、爱心团队理事会。)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十六条 爱心团队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爱心团队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十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依次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由爱心团队审查批准;
(三)参加入会培训;
(四)参加入会仪式。
第十八条 会员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二)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者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者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者服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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